7-11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

mobile01 苦主結案了 , 真是一個好示範 , 這些買了東西不領的人實在太可惡 , 這樣做真的是剛好而已 ,
前情請參閱 mobile01
原文出處  http://www.mobile01.com/topicdetail.php?f=651&t=3514844&last=47377900
11月12日書記官來電,被告要求要我的電話,尋求和解,我答應.
11月12日被告來電,詢問賠償金額,並道歉認錯!
賠償運費60元+偵察庭交通費60元+簡訊電話費30元+撤告掛號書信費35元合計185元
書面方式道歉,並承諾日後會尊重買賣誠信,盼能和解撤告.

11月14日寄出撤告信,此事正式畫下句點!共耗時3個多月.
寄出撤告信後有致電書記官,並詢問此案起訴可能,答覆有很大可能性,因類似案件並非個案,之前就有判例,且案情證據明確,被告得知此狀況,主動提出和解賠償.
從事發到現在,3個月內完全沒有不取貨付款狀況,因為我把這篇連結放在我的網頁了!這就是人性.
也謝謝所有支持買賣正義的朋友們,感謝再感謝
至於少數認為小題大作或無聊,或就為了60元等等.....相關意見的朋友,也尊重你們的想法,也請下標前想清楚,下標後就要履行合約內容,60元或許不多,但背後賣家要付出的辛勞,絕對超過這60元價值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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